大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燃煤锅炉管理的通知
2020-06-26 01: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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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燃
煤锅炉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煤炭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17]2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1.05
[实施日期] 2017.01.05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燃煤锅炉管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 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4] 47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的意见》( 大政发[2015] 5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燃煤锅炉管理,控制燃煤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经市政府同意